一、不分防治对象,见药就用。
有的用杀虫剂防治植物病害,有的把杀菌剂用于防治害虫,甚至将除草剂用来防治病虫,特别是在农药供应紧张的情况下,此类情况尤为严重。这样不问青红皂白,盲目用药,轻则贻误时机,影响效果,重则造成药害,甚至农作物绝收。
二、重治轻防,不见病虫不施药。
一般情况下,低龄幼虫对农药的抵抗力差,随着虫龄的增长其抗药性也随着加大。因此,对害虫的防治以虫卵期或幼虫始发期最为有效。而一些农民朋友往往在害虫已大发生时才开始用药,已造成一定危害,同时药剂效果也难以发挥;在植物病害防治中,不了解杀菌剂的作用方式,不论保护性杀菌剂,还是治疗性杀菌剂都要等病害发生和流行时才施药,这样既造成了经费损失,又没有起到防病作用。
三、随意加大用药浓度。
一些人配药时不按比例,不用专门量具,只用瓶盖或其它非标准器皿,没有数量概念,一般都大大超过规定的浓度,不仅造成浪费,而且容易发生药害,同时也使病虫的抗药性增强。
四、长期使用单一品种。
五、混淆高效与高毒概念,缺乏安全观念。
六、药液浓度越高越好
七、防治一次,一劳永逸
八、农药常识欠缺